一声叹息!股价仅剩4毛3,昔日千亿房企黯然离场

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 | 发布日期:2023-06-03 16:46

继蓝光发展和嘉凯城之后,A股退市房企再添一家。

6月2日晚,ST泰禾(000732.SZ)发布公告称,截至6月2日,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(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2日)低于1元/股,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。根据相关规定,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5日(周一)开市起停牌。
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第9.1.15条规定,“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强制退市后,进入退市整理期,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。”因此,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。

2017年和2018年泰禾销售金额均超过千亿,连续两年位居中国房企20强。

2022年4月末以来,泰禾的股价就再未升至2元以上,期间还曾两度跌至1元以下。今年5月8日跌破面值后,ST泰禾一路下挫,5月16日至6月2日更是连续跌停。截至6月2日收盘,ST泰禾报0.43元/股,跌幅4.44%。

截至3月31日,ST泰禾仍有5.32万户股东。

曾经“高歌猛进”的千亿房企

据泰禾集团官网介绍,泰禾集团是一家从事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开发的大型知名上市公司。公司创建于1996年,2010年成功上市。

成立之初,泰禾的发展重心位于福建,其中福州是其重仓区域。作为闽系房企的代表之一,泰禾一直以高歌猛进而著称,并一度成为高周转模式的标杆企业。

2002年,泰禾进军北京豪宅市场,在北京打造庭院建筑,凭借高端产品的口碑,泰禾规模也不断扩大,其董事长黄其森一度被称为“第二代豪宅教父”。

2013年到2017年短短五年时间,泰禾便实现了百亿到千亿的突破,一时风光无两。产品上,泰禾院子系、大院系、府系等热点IP一路高歌猛进。

图片来源:每经记者 甄素静 摄

据21世纪经济报道,泰禾在土地市场也持续发力。到2017年,通过公开市场拿地和收并购,泰禾旗下的项目数量已经达到68个,相当于2012年的四倍以上,布局城市超过20个。

泰禾的销售额也迅速提高。2015年开始,泰禾不再公布销售规模。据克而瑞研究中心统计,2017年泰禾销售金额超过千亿,2018年达到1300亿,连续两年位居中国房企20强。

2017年底,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喊出“2000亿元的销售目标”,曾经引发公司股价暴涨,市值一度超过500亿元。目前,ST泰禾的市值仅有11亿元,较此前超过500亿的市值,跌去约98%。

中银证券指出,闽系房企继承了“敢于拼搏”的闽商基因,形成了与其他区域房企不同的三个特点:“强扩张、高杠杆(电视剧)、快周转”的经营模式,善用资本的融资特点,“家族化”浓厚的管理制度。

从2017年开始,泰禾进入大规模的项目建设和销售周期。同时,非银融资期限短、成本高,会使短期债务骤增,对存货周转速度的要求较高。但此时,问题开始出现。2020年7月6日,泰禾公告称,未能完成中期票据“17泰禾MTN001”本息的按时兑付,从而正式宣告债务违约。

万科:入股泰禾的先决条件尚未达成

年报显示,2022年泰禾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8.03亿元,同比增长79.24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3.74亿元,同比下降33.91%。

2023年第一季度营收约9.69亿元,同比增加294.23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.07亿元,同比下降50%。

从泰禾集团最新披露的公司债务情况来看,截至2023年4月28日,泰禾集团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本金为582.03亿元。泰禾集团对外担保中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54.16亿元。泰禾集团表示,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,积极解决债务问题。截至目前,公司及各方尚未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。

2020年5月13日,泰禾曾发布公告称,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正在筹划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,相关交易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。据21世纪经济报道,当时,厦门国贸、厦门建发、中铁建、保利等企业都与泰禾进行过接触,但因泰禾的债务规模过于庞大,资产质量相对不佳,最终选择放弃。另有一些企业试图收购项目,但泰禾更希望整体解决问题,使得合作也未成行。

最终,万科后来居上。经过密集接触,双方于2020年7月末签署协议,泰禾将向万科转让19.9%股份,总成本24.3亿元。但入股需达成多个前提条件,其中最重要的两个为:1、泰禾制定出与债权人达成一致、并令各方认可的债务重组方案;2、万科对泰禾完成法律、财务、业务等尽职调查,并就问题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。此外,万科不对泰禾的经营和债务承担任何责任,也不提供额外的财务资助。

近日,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信息显示,有投资者就“公司与泰禾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已经终止协议,还有在推进协议的签订吗”的问题向万科咨询。

对此,万科方面回应表示,相关交易的先决条件尚未达成。泰禾方面也回应表示:目前双方未宣布终止。相关重大事项请以公告为准。